北京大众钓鱼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空谷幽香
收起左侧

高兴而去,败兴而归!--空谷幽香云州一日行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空谷幽香 于 2012-3-10 12:44 编辑
俺得天呀,我还要去找你们呢,回来了,
苗大侠 发表于 2012-3-10 04:02

师傅,我让您也出糗了,没办法呀,我这个笨徒弟真是朽木不可雕也。
上次拿您的竿冰钓,觉得特别简单,也上了几次红虫,就是没看看鱼钩是不是带倒刺的,相当然的就认为现在垂钓全部使用无倒刺钩,有倒刺钩已经被淘汰了,岂不知并非如此呀。
您打来电话时我可是没忽悠您,巧了,真的是刚刚下钩没3秒钟就钓上来一条挺大的鲫鱼,我是得意忘形,巨兴奋的向您汇报,原以为会从此爆连,哎,我害了您呀!
对不起了!太对不起了!有机会给您敬酒赔罪啊!

P1300906.JPG
这就是我钓上来的第一条鲫鱼,可没骗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空谷幽香


    没有关系的,独立作战难免会漏洞百出的,吃一堑长一智,多独立钓就会进步快的。
韩村老李 发表于 2012-3-10 07:25

谢谢李老师,吃一堑长一智,我以后再也不敢盲目自信、自以为是了。
踏下心来,把最基础的东西学好,不可好高骛远了。
教训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空谷幽香

空姐,你已入门了,下次一定有好收获
爱钓蒙古红 发表于 2012-3-10 08:03

谢谢老弟的鼓励!
对了,一路行车就是靠的您的照片指引,非常顺利,去程我驾驶,一点冤枉路也没走,真顺!
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这事了。
哎,郁闷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空谷幽香

当师傅的一般得留几手,有的经验是一种感觉,需要长时间实践去感悟,贸然单飞是不行滴。 ...
JIANSHAN 发表于 2012-3-10 08:00

“有的经验是一种感觉,需要长时间实践去感悟”。
您说的太对了,我就是依赖感太强,总是不愿意动脑子,几次垂钓都是跟着师傅,光享受现成的,毁了自已。
这次教训我会永远铭记。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这都应该赖你师傅,怎么连挂红虫用什么钩都不教呢!
金陵 发表于 2012-3-10 04:58

樊哥,真的不怪苗大侠,是我不用心。
上次冰钓我用师傅的鱼杆,还钓上来了7条小鱼,摘钩、上虫也是我自己做的,怎么就是不知道钩子带刺呢!我家老王那天一条鱼也没钓上来,他还问我苗大侠用的什么钩,我想也没想就说跟咱家的钩一样。
哎,只能说我俩是一对笨蛋!
让樊哥笑话了!
哈哈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记得我是85年第一次冰钓(钓明水已十几年了),旁边的钓友四个洞钓了7、8斤大鲫鱼,我的洞距他的不到三米, ...
望山老魏2010 发表于 2012-3-10 05:46

魏哥,您不愧是首长,真的会做群众的思想工作,您的话让我心里好受多了。
哎,昨晚一直没睡好,就想着白天出糗的事了,我老公也是气得够呛,我们怎么就会那么笨呢!
他说,看来什么事情都得自己亲为,不能再听我瞎忽悠(我们俩是我上网看帖,摘一些好经验告诉他,他动手操作),我总是对一些技巧性的东西轻描淡写的告诉他,他也就懒得再自己看帖。
我是懒得动手,这次配合全砸锅!
以后还得自己学习、自己实践、自己动手。
感谢魏哥的教诲和鼓励,我们会迎头赶上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准备学习冰钓呢?要不冬天实在难过
迷彩 发表于 2012-3-10 07:02

您要是再冰钓,钓具还有地方放嘛,您的家伙什儿我看能开渔具店了,我家老公羡慕极了!
哎,一通百通,您的钓技那么高,触类旁通,冰钓对您简直是小菜一碟。
我可是一切从零开始,去年9月份才初学,什么都不会,还这山望着那山高,导致这次惨败。
还望以后多多指教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2-3-10 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空谷幽香
关键是您没拜好师傅!你这个师傅净误人了!还不赶紧发一个辞师声明!: ...
zhangqi 发表于 2012-3-10 05:18

张超版,您就直接批评我吧,我能接受。
不怨别人,就怪我呀,不虚心,不用心,懒惰,我会接受教训,虚心向各位老师请教的,争取给师傅争光!
谢谢超版的理解和鼓励!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看这徒弟就是好,把全部责任都揽到自己身上了。大侠惭愧不?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3-10 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学费了好事以后会好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大众钓鱼网 ( 京ICP备09060726号 )

更多
联系电话:010-67302008

GMT+8, 2024-9-19 15: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