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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冬季海钓(船钓)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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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海南省海钓协会

2011年冬季海钓(船钓)交流活动


一、活动主办单位:海南省海钓协会
二、活动承办单位:海南钓鱼网  海之约海钓旅游有限公司

三、赞助单位:海南省海钓协会  海南海之约海钓旅游有限公司  陆续增加中
四、宗旨:
   热爱海洋,保护环境的信心和决心,大力推进发展海南省休闲渔业及海钓产业化进程。
五、具体事项:
日期:2011年11月13日(星期日)
比赛项目:船钓个人交流活动

比赛地点:海口港海域





名额限定: 20名,满额后即不再受理报名
活动费用:人民币:260元/人收费作实,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2日。
(活动费用包括:船费、1晚餐、1中午餐、及意外保险费)钓饵自备
六、日程安排:
1、8:00 参加活动海钓爱好者在世纪大桥底集合。在桥底乘交通艇登休闲海钓渔船。
2、9:00---12:00抵达海钓区域,开始进行海钓活动.
3、12:30在船上享用渔家餐。

4、13:30继续海钓。

51630统计渔获,拍照留念。返航世纪大桥。
61730**餐厅(待定)举行晚餐会,举行颁奖仪式,结束活动。
七、奖品:





1. 个人总重大奖:总重奖:1名奖品RVZ杆包一个。
2. 个人单尾奖:1名奖品YAOXING软冰箱一个。
3. 综合鱼单尾奖:单尾最重奖1名(鸡泡鱼、鳗鱼除外)奖品达瓦轮CROSSFIRE-I2500一个。

4、所有参与者发协会帽子和协会短袖T恤各一。

八、活动规则
1.    比赛时限用一支钓竿(或一手线)
2.    钓竿之长度、号数没有限制。
3.    钓钩不限。
4.    钓饵自备。
5.    禁止使用毒鱼、炸鱼方式。
6.    钓法不限。
7  中鱼过程须独立完成捞鱼动作否则不予计分,鱼获交由裁判员记录成绩。
8.  死鱼不计成绩(钓上后死亡不在此列),未达标准25CM小鱼放生。
9.  若活动结束时,同时间中鱼给予计分,但须于五分钟内完成起鱼。
10.  活动选手救生衣等安全装备,并注意自身安全。
11.  活动过程中禁止饮酒及含有酒精等饮料,违反者弃权论。
12.  钓手需维护钓场清洁,不丢弃垃圾并将其收拾带回。
13.  参加选手违反活动规定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活动资格。


九、成绩评定
1.  本次每场比赛按每人选称最重3条计分。

2.    对象鱼种 有鳞鱼类 河豚鳗鱼不计。
3.    其它鱼种不予计分。
4.    若同尾数重量相同时,以单尾的鱼获重量多者为优胜.
5.   
如有未尽之处及争议事项,由裁判会议及大会主席裁决,选手不得再异议。

十、声明活动当天视天气候与海浪状况、如果当天因天气问题而影响到本次的活动的话,大会有权更改活动日期,已经报名的参与活动者在更改比赛的日期中而不能参与活动的将不予退回报名费用。本次活动存在一定的危险,报名活动纯属自愿;如有不可抗拒因素而遇到任何意外一律由参与活动者自行负责。
所有参与活动人员一经报名,则视为同意以上声明。

十一、报名地点
  报名地点

海南钓鱼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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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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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是好!就是太远了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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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海钓,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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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9 15: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大叔
好是好,一是太远,二是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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