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众钓鱼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3671|回复: 27
收起左侧

给看帖不回帖的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管如何请您要切记,深记,熟记!时刻不要忘记 无论您在任何板块,无论您是否看的懂帖子,无论此帖是否是您喜欢的帖子献给看帖不回帖的人!!为什么这么多人不喜欢回帖难道是东西吸引不了你?难道是我们不够热情?难道是不愿意和我们说话?难道是不会打字?难道是…… 如果您实在是时间紧迫如果您实在是不愿意回帖如果您只是来本坛观赏如果您只是来本坛转载些文章和帖子(请您在转载的时候,别忘了,我们这些辛辛苦苦的劳动者,您的回帖就是对我们最大的鼓励和支持)如果您是来看看而已只是“客人”而未注册(请您注册一个名字,回复一个帖子。应该不会耽误您很长时间的)如果您觉得本帖不错,想转去其他论坛(请您务必回复此帖,哪怕是一句话,一个字,我都会感到无比荣幸)如果您压根就不知道怎么回帖?如果…… ,无论此帖是否是发给您的帖子,只要您浏览了此帖只要您会打字,请您让“潜水”二字远离您在这个用电缆和思维构筑的网上世界里, 我们怀着这样或是那样的心情, 来表达自己,释放自我,结交朋友。 那一篇篇帖子,那一张张跟帖, 在心和心之间架起了一座七彩的虹。 这里就象是一个大家庭,大家相互倾听, 相互鼓励,相互安慰, 甚至是嘻笑打闹,都无不透露出一股脉脉温情。 就如此刻吧,手指轻轻的敲击着键盘, 心里就象这窗外的春天, 还是那句话,有朋友真好!跟帖是一种友情,一种欣赏别人的善良。 大家来此的目的不尽相同,但在此流连忘返的原因 却是难舍这一份淡淡的,轻松的朋友之谊。 或许你只想要一缕春风,而跟帖的朋友却给你整个春天。 热情的问候、真诚的关怀、善解人意的体谅、 独道精辟的观点,语重心长的开导都是欣赏别人, 真诚付出的一种友情。跟帖也是一种享受,看着自己喜欢的一文章、 一论点、一心思,一件宝被大家所喜爱,所认同, 这共享的快乐难以言表, 是一种知音的情怀带来的愉快, 让人难以忘怀。 跟帖是朋友给你雪中送炭的温暖,锦上添花的美事, 在手指与心灵的凝眸间盈盈浅Γ?橄?尥?br />亲爱的朋友们为了我们群组的将来, 为了人与人之间更好的沟通,为了别的朋友能够得到更好的帮助,为了让大家注意你,了解你,喜欢你,请您跟帖吧。短短的几句话、甚至几个字, 不费您多少时间吧? 在此我代表所有发帖的朋友们向您表示谢意, 谢谢您的跟帖,谢谢您的支持! 与人方便,自己方便! 跟帖是尊重作者的一种表现手段,跟贴是一种友谊, 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 你是否也发过帖?你是否也回过别人的帖?你是否曾静静地期待?期待在你的帖子后面会有别人的回帖。当你发过帖后,是否焦急地期待?当你进入论坛后,是否迫不及待地打开自己的帖子?因此—— 当你期待时,能否理解到别人的期待?回帖吧!哪怕只有一个字,一句话。只要你深信—— 回帖是一种友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握紧你的手!贴近我的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4:04 | 显示全部楼层
握紧你的手!贴近我的心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8:05 | 显示全部楼层
“ 跟帖是尊重作者的一种表现手段,跟贴是一种友谊, 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渔人大哥讲得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贴是一种美德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8:20 | 显示全部楼层
前辈说得好!回帖是一种友谊 !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官厅渔人


    支持!顶一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回帖也是一种礼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跟帖是尊重作者的一种表现手段,跟贴是一种友谊, 看贴回贴是一种美德
此贴必顶!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1-9-21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帖就要回帖,论坛需要大家的互通互动!潜水看景儿的都出来冒泡了,天冷水凉小心感冒!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北京大众钓鱼网 ( 京ICP备09060726号 )

更多
联系电话:010-67302008

GMT+8, 2024-9-20 07: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