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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耻的电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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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3: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白天的,莲石湖就有电鱼的了,四个人,还扛这个小孩。真无耻。也不拍自己被电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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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声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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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0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大白天的也见过,穿着水裤下水,给了他们俩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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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coppp


    钓友要是都有您的举动估计他们也不敢来了。支持您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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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愚昧可耻的电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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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18: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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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断子绝孙的勾当,不怕遭天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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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太缺德了。我上周玩的小坑就被电了,看样子还是有钱的主,开好车,划着皮划艇。你说他们真缺这顶多巴掌大的鱼?
电鱼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 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应该加大一些曝光度,尤其是在大的公共水域。拍下作案照片,勇于举报。他们电鱼的也不傻,犯不上为这点鱼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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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2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混蛋王八蛋电鱼的断子绝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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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5 1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曾经和几个哥们把电鱼的电动车抬起来扔水里了,钓友们给鼓掌了
该出手时就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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