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半夜
发表于 2011-12-20 21:49
这场比赛 不是钓鱼比赛 是矛鱼比赛
金陵
发表于 2011-12-21 05:52
回复 54# 空谷幽香
哈哈哈,老妹真会开玩笑,还要渔迷为我发个镁铝,在此谢过,大可不必!热爱钓鱼,就是因为水中自有黄金屋、且水中还有颜如玉!
金陵
发表于 2011-12-21 05:59
回复 64# 顿口连连
老弟,“为老不尊”此话言重了!在坛子里发言,首先要自律,还有就是要学会尊重别人。中伤别人,抬高不了自己!
金陵
发表于 2011-12-21 06:03
回复 72# 下半夜
呵呵,您是哪个窝里的?意见不一致,观点不统一是很正常的事,我们的目标是可以求同存异,不存在窝里反的问题!
愚乐子
发表于 2011-12-21 06:55
回复 75# fanjinling
谢谢樊老,您的人品我一直当做楷模来效仿。朋友间常有对事发表不同的看法这是在正常不过的事了,各自站在不同角度看问题看到结果肯定不一样。就算有些争议很正常,但人与人之间的尊重是必须的。恶意伤人到哪都会糟人唾弃。这种人是要提高自身修养,要不然出来混真的很难。此人就是那种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代表,您不防看看他在xx网站的帖子,他在那里网名叫韦宗元,不知是否在那混不下去了又跑到大衆网来搅合。这种人到那也不会遭人待济。
再次谢谢您的直言:handshake:handshake
金陵
发表于 2011-12-21 07:11
呵呵,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都是钓鱼人,不说许多了!:handshake
休闲渔翁
发表于 2011-12-21 07:44
回复 69# 愚乐子
向你只为鱼获而钓鱼你是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好钓鱼人的。:victory::victory:
愚乐子
发表于 2011-12-21 07:57
回复 79# 休闲渔翁
:handshake:handshake24见
愚乐子
发表于 2011-12-21 08:06
本帖最后由 愚乐子 于 2011-12-21 08:07 编辑
回复 74# fanjinling
:victory::victory::victory:热爱钓鱼,就是因为水中自有黄金屋、且水中还有颜如玉
渔迷
发表于 2011-12-21 08:17
回复 54# 空谷幽香
:lol那么年轻就当外婆了!严重羡慕啊:lol: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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