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0-11-23 16:37

开车的钓友们千万要注意了!搓火

今天下午接孩子,将车停在路边(停车很标准)自己在车里点根烟准备等孩子放学。这时一位大姐骑车从我车左后侧骑过来,“啪”的一声把我车的左侧反光镜刮掉了。咱们从小就都只知道打坏人家的东西要赔偿吧,可这姐姐百般无赖就说没钱,无奈报警(更他妈生气 )警察来了后先问那姐姐有无受伤,然后一本正经的对我说根据道路交通法第N条规定:当非机动车或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事故时,无论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无责任都由机动车承担,也就是说她刮我车她不赔,而且她要是受伤了,我还得带她去看病。大家说说这上哪说理去呀现在我心里还TM的搓火那。
       在这一来唠叨唠叨发发怨气,二来提醒各位开车的钓友一定要当心了,即使咱们的车不碰别人(非机动车或行人),但不小心被人家碰到了,咱们还要赔人家 苍天呀!大地呀!佛祖呀!耶稣,玛利亚呀!!!!!!!

[ 本帖最后由 姚景龙 于 2010-11-24 02:03 编辑 ]

aimei 发表于 2010-11-23 17:35

不是吧,就算是交通法规定,那也是说行驶中的车辆,你的车在路边停着,根本没有上路,我觉得应该是自行车全责,她瞎了吧唧自己撞上来,还没责任,还有没有天理了,我觉得你可以投诉那位交警。

官厅渔人 发表于 2010-11-23 18:59

投诉那位交警。:@

快乐小哥 发表于 2010-11-23 22:06

还有没有天理了,这法律是给碰瓷的强有力的保护伞:L :L 楼主消消气: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张琦 发表于 2010-11-24 06:04

朋友:不要生气第一你停车位置是不是画有停车位!如果没有你就得注意了!你在马路靠边停车就已经侵占了非机动车道了!再说机动车有保险,非机动车没有保险!现在的法律是偏向弱者,你只有找保险公司了。这也是没办法,因为法律就这样!我是一个三十五年的老司机了!我同情你,但是交通法是法律。:handshake :handshake :( :(

wudong 发表于 2010-11-24 09:07

回复 楼主 为人民服务 的帖子

警察就是这样,习惯就好,平常心。:lol

为人民服务 发表于 2010-11-24 16:52

:handshake 谢谢各位钓友,我们大家都得注意啦,小心,小心,再小心!

yksyzh 发表于 2010-11-24 17:35

这个教训够深刻的,以后多加注意

河伯水怪 发表于 2010-11-24 20:40

现在谁还讲理啊:L

金陵 发表于 2010-12-15 06:51

.
       交通法就是这样,我有过同样的经历。不过反过来想,我们有保险,如果没有交警的这一纸文书,你去保险公司说不清楚,还是要自己掏腰包的。
       当时我也是车停在一边,一个外地孩子骑三轮车把我的车从头到尾挂了一条大道子,这孩子当时吓坏了,主动认错,我让他赔,他说兜里只有27元,没办法我叫来警察。
       警察把我叫到一边悄声(后来回忆交警算是客气)问我:“新交法你学了吗?”
       “学了,”
       “保护弱者,你知道吗?”
       “问题是我没违章!”
       “你没违章也要承担责任,知道吗?”
       “不知道.....”
       “他要是受了伤,你还要负责他的医疗费......”
       愕然......我无语......
       我后来冷静下来仔细想想:就是判他一个全责,他赔不起;判他一个主责,他还是赔不起,你有什么办法?为此惊官动府、对簿公堂,时间上、经济上受损失的还是自己,有了警察的一纸文书,拿到保险公司走保险省却了很多麻烦。
       再想想:你被追尾,100%无责,还要从你的交强险中反给对方400元,这不是让你更生气吗!现行的法律就是这样定的,你没办法!
       最后劝您一句:还是息事宁人、随遇而安吧!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开车的钓友们千万要注意了!搓火